(「袋山細沼家文書」国立史料館蔵)
子年登戸村御年貢可納わり付之事
一上田壱町四反八畝廿壱歩 五斗取
此取七石四斗三升五合
一中田三町八反六畝九歩 四斗取
此取拾五石四斗五升弐合
一下田弐拾弐町三反八畝廿一歩
此内下毛四町四反壱セ拾歩 三斗五升取
此取拾五石四斗五升五合
有毛拾七町九反七畝十一歩 三斗取
此取五拾三石九斗弐升壱合
一上畠弐反九セ弐歩 六十五文取
此取永百八拾八文
一中畠弐反四畝廿三歩 四拾文取
此取永百文
一下畠弐町三反七畝拾歩 卅文取
此取七百拾弐文
一屋敷五反弐セ九歩 百文取
此取五百廿三文
取石合九拾弐石弐斗六升三合
此俵弐百六拾三俵弐斗壱升三合
取永合壱貫五百廿三文
右如此相定上は、霜月十日を切而可致皆済、若其過於無沙汰ハ譴責を以可申付者也、仍如件、
慶長十七年子十月廿六日 伊奈半十 印 花押
名主百姓中